事项名称: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方式:限时办结件
服务对象:个人、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受理部门:辽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受理地点: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G8窗口(龙山大街130号)
办理形式: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0437-6997568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审批程序:受理--审查--决定
行使依据: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经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9年9月22日通过)第十二条
(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申请表;
(2)结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表;
(3)发改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投资审批(含核准、备案)文件;
(4)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及光盘(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件);
(5)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项目还需提交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建设项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论证报告;
(6)申请减免建设或减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还应提交符合享受国家减免政策规定项目的有效认定文件。
监督电话:0437-6996507